一、依「國立東華大學傑出校友暨榮譽校友遴選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,榮譽校友候選人得由本校各行政單位或學術單位推薦,逕送遴選委員會審查。
三、敬請將推薦資料於113年5月31日前逕送本校秘書室公關宣傳組,並一併寄送電子檔(word檔)至電子信箱 : peiyao@ndhu.edu.tw,郵件主旨請以「國立東華大學榮譽校友推薦表-姓名」為題,推薦表請提供電子檔(word檔)。